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依据是针对所委托的项目及咨询业务内容的。其种类和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委托咨询合同和补充协议 合同中明确了工程造价咨询的业务范围、依据、内容和工作质量要求、工作时间等,是工程造价咨询双方都必须遵守的依据。 2、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文件等 在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委托方应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文件,业主单位委托书及其设想说明。其中设想说明应包括提出研究目标、要求、范围、深度,以及业主方在市场、原料、技术、选址、资金来源方面的设想等。 3、投资估算的基础资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拟建项目各单项工程的建设内容及工程量。 (3)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 4、设计概算的基础资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 (2)工程设计图纸,包括采用的标准图集及有关技术资料。 5、施工图预算(或标底)基础资料 (1)工程设计概算。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应提供招标文件及其答疑等基础资料。 6、工程结算、决算基础资料 (1)建设工程承、发包施工合同及协议。 (2)工程施工图纸,包括工程设计变更图纸。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招标文件、答疑及中标通知书。 (5)标底和报价。 (6)工程现场签证。 (7)已初审的工程结算书。 (8)审查的工程结算书和其他价格资料。/